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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税率达45% 结构性减税激辩(2)
作者:兼职做账会计 日期:2012年04月26日 来源:上海兼职会计网  【字体: 】 点击:

  “我国的社保缴费费率名义上偏高,但实际并不高。这就造成社保缴费费率一时难降低。这就出现一种很滑稽的状况,看起来这么高的社保缴费费率,但社保水平还很低,不相匹配。这是一种制度的扭曲,很不正常。”张车伟表示。
  社保高缴费有历史原因对世行报告所提的“劳动者税率”这一概念,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群义感觉比较陌生。他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国际劳工组织有个人工成本附加费用概念,即雇主为劳动者支付的费用。采用较多的概念是劳动者个人的应得收入和实得收入。这个劳动者税率概念,我没看到过哪个劳动组织采用。”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也认为,这是一个比较新的视角,“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角度,多了一个分析收入分配状况的指标,从这一点上,我对此表示赞成。”
  不过,对世行报告的说法和计算结果,苏海南认为不太准确。“社保缴费和税还是有区别的,不能简单地定义为税负,因为社保缴费最后还是要回到劳动者的口袋的,只是延期支付而已。将这块界定为税负,我觉得概念有一些模糊。并且据此得出结论,说中国劳动者税率世界最高,也不太客观,失之偏颇。”
  此外,苏海南告诉时代周报:“我国企业的社保缴费比例确实是比较高的,这有其特殊原因。因为我们市场经济起步较晚,以前又没有实现社保制度,因此我国社保缴费的欠账相对比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就大很多。出于无奈,就用较高的相当于工资总额的比例去让企业缴费,这对企业特别中小企业是一种很大的压力。但现在暂时也没有太多的办法。这种费率可能还要维持一段时间,今后随着财政收入的继续增长,政府将有能力拿出更多的财政支出用于社会保障,因此,今后应考虑把社保的缴费费率逐步合理地下调。”
  不过,以企业和个人高缴费来补历史欠账,在上海资深投资顾问林端方看来,“社保欠账不是老百姓和企业欠的,是财政欠的。我国社保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拷贝智利模式,实行统账结合,但智利的历史欠账,是由政府发债券逐步偿还的。我国现在都让企业和劳动者承担,显然并不合适。政府不能老是盯着老百姓和企业的口袋,这种观念要改变。而且财政不是没钱,是有钱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人力资源研究培训中心下属的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近期调查发现,2012一季度企业成本持续上升、社保税费负担依然较重,50.3%的企业认为社保、税费负担过重,比2011年提高了7个百分点。
  “社保缴费真的太高了,是企业不能承受之重。”杨利平也表示。
  高个税引发逃税冲动为降低过高的劳动者税率,世行报告建议,可降低居民收入中用于社保的缴费,另外降低居民的个税税率,同时引进房地产税等新税。
  “实际上中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对于整个税收的比重几乎可以忽略,只占5%左右,而提高个税起征点,其实也意义不大,因为现在缴纳税收的人只有20%左右。”韩伟森说。在此状况下,降低居民的个税税率,便成为更实际的选择。
  “我国个税的边际税率是45%,显然偏高了。”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告诉时代周报。“高收入群体的逃税动机就比较强,因为税率达到百分之四五十,人们就不愿意交税,千方百计地逃税。而且收入高到这个程度,逃税一有动机,二也有方法。这是维护个人收入、财产的一种本能,这就使得过高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的实际征收效果并不好。”
  李炜光建议,个人所得税的边际税率在30%、35%就足够高了。“企业所得税是25%,个人所得税也不要距离太远。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高税率对应高福利,富人多交税也无话可说。但中国目前的税率跟福利的关联度并不大,所以高收入阶层的逃税意愿就很强烈。”
  去年9月起实行的新个人所得税制,也使得应税额9000-20000元的群体税负增加,由20%上涨到25%.在李炜光看来,中等以上收入人群税负增加,不利于中产阶级的形成。
  但在苏海南看来,世行建议降低个税税率没什么道理。“个人所得税是调节初次分配中的收入差距的,我们现在提高免征额,九级改成七级,中等偏低收入以下的人基本没有个税压力了,中等以上收入的人要多交税,这恰恰起到调节过大的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要是去调节税率,穷人不交税,富人也少交点税,这不是又把能缩小的差距给拉大了?”
  孙群义则建议,可以考虑取消住房公积金,用这个方法来减少缴费。“住房公积金现在已经失去意义,既没有用于职工的住房,缴纳以后又在不断贬值,到了可以取消的时候了。”
  一个奇怪的现象是,与OECD成员国相比,中国个人所得税与社会保障缴费在GDP的占比都比较低,但劳动者税率较高。
  此前中国人民大学发布的报告认为,中国居民工资占GDP份额,在1995-2006年间从59%逐年下降到47%.而在经合组织(OECD)的国家,劳动报酬在GDP中所占的比重,1978-2008年,大部分国家基本上都在60%以上,高时达到90%.
  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事实上,不同的研究者按不同口径计算出各种数据,从8%到近50%,各说纷纭。苏海南告诉时代周报,据他测算,1992年我国劳动报酬占比曾达到过54.6%,近几年出现了下降趋势,工资的增速没能赶上劳动生产率的增速,现在大约在49%左右。“如果到达55%-57%,这个水平是可以的。现在我国已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起码应不低于1992年曾达到过的占比。”
  说到底,想方设法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份额,才是减轻劳动者税负、提升劳动者收入的根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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