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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人民币基金的性质该由谁来认定
作者:闵行兼职会计 日期:2012年05月24日 来源:上海代理记账网  【字体: 】 点击: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做出规定,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资金必须100%来自中国国内投资者,不然就会被当作外资对待。
  问题在于,发改委为什么参与此事?中国的外商投资规则本应由中国商务部来制定。
  尽管发改委4月23日的文件语气强硬,令这一问题看上去没有回旋的余地,但问题的关键是发改委是否有权做出此类声明。到目前为止中国商务部对这一问题一直保持沉默。
  外资企业在华面临着一系列并不针对中资企业的投资壁垒。外资企业在某些领域的投资受到限制,在投资前他们需要获得中国商务部的审批。但去年上海出台了一些规定,只要外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大部分投资资本是从国内投资者那里募集的,那么外资私募基金在运营上可以和国内私募享有同等待遇。更重要的是,包括少许外国资本的私募基金甚至依旧可以被划分为国内私募基金。
  上海出台的规定称,即使一只基金的资金来源中最多有5%来自国外,那么这只基金依旧可以被划分为国内基金。
  这一规定意义重大。为了向投资者证明基金业绩的好坏和自己密切相关,私募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经理)通常会将部分自有资本投入基金。这部分资金在私募基金的总额中占比通常不到5%。虽然这些资金可以用于投资,但这并非普通合伙人将资金投入私募的主要原因。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种业务成本。
  但上海市政府的上述规定实际上是越权了:到底何谓外资私募,何谓内资私募,本应由中国商务部来决定。在这一问题上缺乏明确界定或许是有意为之,这给了监管部门一个观望的机会,在制定具体规则之前,有关部门可以观察情况如何发展。那么为什么发改委又会参与其中呢?
  这或许是在由谁来监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事上发改委同中国商务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三大部门之间的权力之争。
  这种情况并不罕见。比如发改委、证监会和中国央行意见不一导致债券市场过于复杂,具体表现为债券种类过多,但债券发行人数量不足。
  虽然发改委对私募基金的资金来源做出了规定,但可以想象的是,私募基金可能会忽视发改委的规定,进一步观望中国商务部的反应。但鉴于发改委的声明并没有留出多少回旋余地,私募基金最好还是小心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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