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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介绍
作者:Obsession 日期:2011年04月22日 来源:蝶友原创  【字体: 】 点击:

  对于一些特殊的,新兴的,环保的行业,国家是有一些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我们在这里,针对上海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信息作深入讲解。
  我们要了解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就要先了解国家对软件企业的定义,什么是软件企业呢?以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营收入,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的企业统称为软件企业。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11年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 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企业认定实行年审制,年审合格的软件企业,当年可继续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2 重点软件企业(指一:年营业收入超过l亿元人民币且当年不亏损 二 年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且软件出口额占本企业年营业收入50%以上 三在年度重点支持软件领域内销售收入列前五位。)三年内可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3 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其中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从上面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对高新产业的税务扶持力度,如果您是软件企业,在读完本文后,还是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致电蝶友咨询,或QQ在线咨询1170729411 1392902859
 

本文标签: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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