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临时性用工可以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具备劳动雇佣关系,在企业长期从事工作,但由于体制或者其他原因与正式工存在身份差别,这类临时员工从税收角度看是与企业的正式工没有区别的;另一类是企业与其未签订劳动合同、不构成劳动雇佣关系,这类人员仅从事临时性工作,由于其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故向其支付的工资费用不同于税法上所指的“工资薪金”,也即下文重点分析的临时工工资费用。
季节工、临时工工资费用的税务处理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27.02 KB 下载次数: 次] |
点击下载文件:季节工、临时工工资费用的税务处理 |
返回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