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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新政出台 收入营业税
作者:财务代理会计 日期:2012年09月05日 来源:蝶友原创  【字体: 】 点击:

  最近一项新政很是吸引人,那就是大病医保,所谓大病医保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4万元)的医疗费用(不含应自付费用)。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解读大病医保政策的必要性
这个政策可不同于打瓶吊水报销10来块钱的事情了,中国已经走向老龄化社会了,而且现在食品卫生安全、环境污染情况如此严峻,这些都导致了我国人民健康水平总体下降,大病对于中国这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来说,是比较多的。有病要看,但很多人看不起,正如网上所言,看了小感冒都要200来块钱,大病的话,一般人看不起,就算治了病,最后也是家底被医院“清干净”了。中国高层出台这项政策无疑是鼓动人心的,是向真正的大国又迈出了真正的一步,不过根据老百姓以往的经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上面的政策都是为了人民好,但是这些该给百姓的优惠,是不是真的都能到百姓的手里呢?
期待:大病医保政策的真正落实
就像网上有人质疑的那样,很多小城市的地方政府真的很不为民着想,大病医保政策,每一笔报销都不是小数目,难保某些地方官员不会为了个人利益而动坏脑筋。诚然,由于现在社会上很多有关地方政府的负面新闻,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已经是严重下降,比如网上有这样一则新闻:黄石某老人长年患有脑血栓,某日因跌到在地而发病,这期间的治疗费用,地方政府却不给报销,理由很多,听起来也很像那么回事。但百姓心中有一杆称,地方官员的话,都会放在上面称量的。可见,这种“小钱”地方政府都要百般为难,那么大病医保的钱比这可多多了,那么是不是能真正给到真正需要它的百姓手中呢?我们期待地方政府给提升自己的公信力,也期待中央政府给加强审查机制,让这项惠民政策能落实到每一位需要它的人民手上。


扩展:大病医保的筹资
这么大一笔钱,从哪来的呢?大家一定对此很想知道,开展大病保险可以市(地)级统筹,也可以探索全省(区、市)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提高抗风险能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覆盖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意见》指出,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此外,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的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当然,“合规医疗费用不局限于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但为避免浪费和过度负担,不是基本治疗所必须的项目不列入报销范围。”孙志刚说。
虽然上面没有讲到具体的数字,但可以看出国家高层对这项政策实行的决心,这也让我们看到了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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