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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入客车究竟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作者:浦东兼职会计 日期:2012年06月11日 来源:上海兼职会计网  【字体: 】 点击:

    企业购入的客车,其进项税额能不能抵扣?税务机关和网上的专家们回答不一。有的说可以抵扣,但必须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有的说不可以抵扣,原因是客车购入后一般用于福利类项目;有的说,如果能证明购入的客车即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非应税项目,可以抵扣;又有的说,客车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5条规定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其进项不得抵扣。众说风云,究竟企业购入客车,其进项能否抵扣?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5条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的汽车一般向经销商购入,而经销商在销售汽车时不缴纳消费税,企业很难从汽车经销商那得到该汽车厂方缴纳消费税的信息。所以,企业购入汽车的进项究竟能不能抵,如何判断?一直困扰着我们。为了帮助大家搞清楚这个问题,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偷税风险。笔者分析如下: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5条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什么汽车应纳消费税。根据新《消费税暂行条例》及财税[2006]33号,应纳费税的汽车分为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那什么是乘用车,什么是中轻型商用客车?财税[2006]33号规定,乘用车是指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由动力驱动的车辆;中轻型商用客车是指,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由动力驱动的车辆。乘用车包括: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
  笔者总结如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所指的汽车包括: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中轻型商务客车。
  货车因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所以企业购入货车,其进项税额可以在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用途除外)。
  厢式货车改装的商务车,商务车虽然属于乘用车但根据国税函[2008]452号规定不征消费税,所以企业购入由厢式货车改装的商务车,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用途除外)。
  所以,企业购入小轿车、越野车及23座(含)以下的客车无论用于什么用途,其进项税额均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购入货车及由货车改装的商务车,因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只要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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