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小编为大家讲讲职工福利费四大处理要点:要点一:取消了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的要求。要点二:明确规范了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要点三:对非货币性福利支出作出新的规定。要点四:规范了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节前发放实物福利如何正确财税处理
1、实物福利应计入收入。个人获得公司年底发放的色拉油、手机等实物福利,也应作为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获得的实物福利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3、跨年度福利费票据要把握入账时间《公司所得税法》实施后,公司福利费的财税处理都发生了变化。那么,公司应该如何处理好实物福利的问题呢?
二、员工伙食补助可以在福利费中支出吗
公司发放的员工伙食补助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一般情况下不能作为福利费,而应作为员工的工资,员工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从工资中列支,如果符合上述范围,则可以作为福利费列支,员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公司职工福利费入账发票问题
职工福利费属于公司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在实际工作中公司要对具体事项具体对待。
四、公司工资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尘埃落定
2009年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工资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已经公布。该文件解决了实际工作中每个公司都会遇见的基本问题,对会计实务会产生重大影响。
1、关注国税函[2009]3号的生效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时间是2009年1月4日,一般公司通过网络了解该文件详细内容都在2009年1月8日以后,但是该文件的开始执行时间却要提前到2008年1月1日。
2、合理工资的判断需把握五大原则
3、工资总额必须实际发放
4、职工福利费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
5、职工福利费必须单独设置账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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